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受损问题,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动风光无限达拉特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资料图)
公益诉讼+督促履职
强化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
一是加强沟通,完善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与旗林业和草原局、旗农牧局等部门建立会商座谈机制,就我旗资源保护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会商,探索建立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协作取证等制度,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执法与司法合力。
二是提前介入,严厉打击,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公安、林草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有关野生动植物领域刑事案件的立案动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检察官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获取刑事犯罪证据的同时,注重完善公益诉讼所需证据材料,为审查起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扎实有力的证据支撑。如成功办理一起金某某等三人非法狩猎案。
三是创新履职,多措并举,构筑立体格局。推动旗政府设立生态损害赔偿保证金账户并出台实施办法,保障专款专用。与林草局建立检察公益林暨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坚持检察主导、社会参与、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办理资源损害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协调统一。
公益诉讼+专项整治
筑牢蓝天碧水守护屏障
一是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能动履职,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定期进行巡河,通过无人机勘察、实地查看等方式巡察河道环境整治情况、防汛安全、水域沿岸地区环境治理等情况,携手推动黄河母亲河生态保护持续向好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公益诉讼网格员优势,结合常规巡河排查情况,及时收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损害公益的线索,将发现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逐项销号。
三是与旗河长办联合开展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全旗十大孔兑不同程度存在的河道四乱现象、黄河干支流非法采砂、沿河苏木镇政府怠于履行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职责等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受到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回复,治理效果明显,实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公益诉讼+联动机制
共护生态环境向好发展
一是争取人大政协支持,建立“人大+政协+检察”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有效落实,实时同步“办案”的同时实现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共同推动生态环境公益保护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是构建“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立体化生态模式,在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机关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将督促恢复生态环境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事由予以考量。如办理的某煤炭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不起诉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煤炭公司恢复治理林地20余亩,异地补植林地30余亩,种植松树3100余株,缴纳涉案林地植被恢复费用116万余元。后经实地勘验评估补植复绿树木成活率及生态修复效果,生态修复初显成效。
三是与包头市九原区、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就如何共同打击破坏黄河流域水资源安全、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等类型的犯罪、加强对辖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监督、助力沿河企业发展、保护黄河文化遗产以及信息共享、部门协作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年以来开展联合巡河2次,生态资源保护跨区域专项行动1次,线索移送3件,为携手共护黄河母亲河两岸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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