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间,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报的交大昂立终于交出了去年业绩报告,与之一同发布的还有公司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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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以交大昂立“披星戴帽”时间7月5日计算,9月4日即公司披露年报最后期限,也就是说,在距离面临退市风险仅剩四天时间,交大昂立完成了财报信息披露工作。在财报披露同时,交大昂立也发布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不过,记者注意到,交大昂立于今年8月最新聘任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对公司202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
随后,上交所也对公司2022年年报下发问询函,内容包括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商誉减值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8项。
集中追溯调整12年财报
今年4月份,因交大昂立发现多项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2年年报编制,同时需要对公司过去六年年报进行重新编制,引发外界关注。直到8月30日晚间,交大昂立披露了所有应披露财报。
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交大昂立实现营业收入9133.79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净利润145.33万元,同比下滑72.91%。上半年整体而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亿元,同比增长13.06%;实现净利润-2067.41万元,由盈转亏。
最引人关注的仍然是交大昂立2022年及之前财务情况。财报显示,交大昂立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同比增长4.02%;同期实现净利润亏损4.98亿元,与上年调整前净利润相比,由盈转亏。
对于2022年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公司称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因医养板块民非机构拒付管理费、单方面解除管理咨询协议,预计经营管理权难以实现,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二是,公司医养板块子公司经评估,存在商誉减值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最新披露的2022年年报中,多处涉及“调整前”“调整后”。
交大昂立在一同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中补充称,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系公司因同时确认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各季度企业所得税等多个事项。于是,交大昂立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最终追溯调整了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各季度,长达12年的财务报表。
接近交大昂立新一任董事会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新实控人主要希望有个新老划断,其他内容以公告为准。”
从初步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来看,更正事项主要对2020年及之后的年报影响较大。以最近的2021年财务情况来说,经更正后,直接导致交大昂立合并净利润由盈转亏。
多项问题待进一步回复
尽管在最后期限内完成了所有财务报告信披工作,但从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来看,交大昂立2022年年报还是存在诸多问题待解答。
围绕着此前交大昂立董事会内部分歧之一——医养板块资产经营真实性,2022年,交大昂立对账面价值为3.61亿元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经营收益权”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但舜天信诚称,其未能获取对“其他非流动资产—经营收益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充分的、适当的证据,无法对此做出适当的判断。
同时,对于交大昂立2004年7月一笔以2000万元受让上海正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20%股权交易,交大昂立对前期的处理事项予以调整,还原股东身份并全额计提慧谷上饶减值准备2000万元。舜天信诚认为,其也未能对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确定对应期间是否有必要对所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进行调整。
此外,舜天信诚还对三项事项做出强调,包括:因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交大昂立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交大昂立于2022年8月份实控人发生了变更,管理层发生变动,交大昂立战略的稳定性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以及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医养板块业务的经营稳定性、持续性予以关注。
但舜天信诚表示,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但保留意见事项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而这些账户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会导致交大昂立触及退市指标、不会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
上交所也就上述内容立即下发了监管问询函。除舜天信诚持保留意见和强调的事项,上交所还对公司股东以娄健颖等人为被告发起股东代表诉讼等进展要求交大昂立进行回复。由于诉讼涉及的具体事项发生在大众交通作为交大昂立控股股东期间,而大众交通证券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今年6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会按照公司法以及交大昂立公司章程,来进行规定框架里面的操作。那么,交大昂立股东已经提起了诉讼,需要讲究证据,后续要看法院审理结果。”
此外,交大昂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仍然存在不一致声音。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柏龄和委员何俊以“差错更正及资产减值依据不充分”,将影响年度报告准确性为由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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