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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6月17日讯(记者许小程 通讯员王东飘)与妻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张某竟从16楼把一双拖鞋扔下来,击中了楼下玩耍的7岁儿童。日前,张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丰泽法院判处拘役。
经丰泽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28日晚上9点多,家住市区的张某在酒后与其妻子发生争吵。为了发泄情绪,张某将妻子摆放在家门口的一双黑色女式皮拖鞋(单只重量为200克),从16楼电梯间窗户抛至小区中庭,击中了在小区中庭儿童滑梯处玩耍的小明,导致7岁的小明右肩、右臂被砸伤。案发后,张某得知民警上门调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后经抽血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33mg/100ml。次日,张某取得小明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日前,丰泽法院认为,张某从高层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结合张某的犯罪手段、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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